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赣江新区经发局: 近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第26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9]638号)(见附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的建设,将其作为贯彻新理念培育新动能,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大举措。为切实做好我省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及评价工作,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管理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第34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发改办高技[2016]937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认定工作 请各地发改部门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及推荐工作,指导企业编写申请材料。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 推荐的企业应是已批复两年以上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符合《管理办法》中关于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基本条件,并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 2.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明确的范围,申请企业主营业务必须符合其认定领域(原则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应属指导目录范围)。 3.申请材料要符合《工作指南》的要求。 4.请你们于6月30日前,将通过你们审查的企业申请材料,行文报送省发改委,其中:纸质文件(一式3份),电子文件(附表用Office Excel格式)1份。 我委将认真做好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的初审、初评、及专家评审工作,会同省科技厅、财政厅、海关、税务等部门,择优筛选4家企业,联合向国家发改委推荐。 二、2019年评价工作 1.请各地发改委组织本地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包括中央管理企业、国家部门管理企业,做好评价材料的填报工作,编写的评价材料要符合《工作指南》的相关要求。 2.请各地发改委 于7月10日前先行将评价材料纸质文件1份 (其中附表另外用电子版Office Excel格式)报送省发改委,正式报送方式待国家另行通知后,我委将按要求通知各地再行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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